Google Play

Google Play 開發人員發佈協議

生效日期:2024 年 2 月 5 日 (查看封存版本)

1. 定義

授權供應商:經 Google 授權的非Google實體之第三方,提供「開發人員」藉由其服務收取透過 Google Play 向「裝置」使用者販售「產品」所獲得的款項。

品牌特徵:各方不時獨立擁有 (或經過授權) 的營業名稱、商標、服務商標、標誌、網域名稱及其他獨有的品牌特徵。

開發人員或閣下:任何依照「本協議」條款規定透過 Google Play 發佈「產品」的個人或企業。

開發人員帳戶:核發給「開發人員」的發佈帳戶,讓他們能夠透過 Google Play 發佈「開發人員產品」。

裝置:任何可存取 Google Play 的裝置。

Google:Google LLC 於美國德拉瓦州註冊成立,屬於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營業地點位於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United States;Google Ireland Limited 於愛爾蘭註冊成立,主要營業地點位於 Gordon House, Barrow Street, Dublin 4, Ireland;Google Commerce Limited 於愛爾蘭註冊成立,主要營業地點位於 Gordon House, Barrow Street, Dublin 4, Ireland;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imited 於新加坡註冊成立,主要營業地點位於 70 Pasir Panjang Road, #03-71, Mapletree Business City, Singapore 117371。Google 可隨時更新 Google 實體及其地址。

Google Play:包括「Play 管理中心」在內的軟體和服務,可讓「開發人員」向「裝置」使用者發佈「產品」。

智慧財產權:全球範圍內 (無論註冊與否) 所有專利權、版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權、資料庫權利、著作人格權以及其他所有智慧財產權 。

付款資料:「「付款處理方」為「開發人員」提供的金融服務帳戶或資料;這使得「付款處理方」能夠代表「開發人員」收取及匯入透過 Google Play 販售「產品」得的款項。

付款處理方:Google 的關係企業,藉由其服務提供「開發人員」得以收取透過 Google Play 販售「產品」所得的款項。

Play 管理中心:Google 為「開發人員」提供 Google Play 管理中心和其他線上工具和服務,網址是 https://play.google.com/apps/publish(可能會不時更新),開發者也能透過應用程式存取 Google Play 管理中心。

產品:「開發人員」透過「Play 管理中心」提供的軟體、內容、數位內容和其他商品與服務。

稅金:所有政府徵收費用,包括稅金、關稅和預扣稅。「稅金」一詞不含電信通訊稅和類似與附加費用、財產稅,以及根據「任一方」淨收益計算的稅金、特許權稅、營業及開業許可稅和其他類似稅種。淨收益相關稅金由各方自行負責。為免生疑義,謹此聲明「稅金」一詞包含「交易稅」。

交易稅:對商品或服務的購買價格或費用徵收的任何稅金,包括加值稅 (VAT)、商品及服務稅 (GST)、銷售稅、政府徵稅和轉讓稅。

2. 接受本協議

2.1 本協議 (下稱「本協議」) 構成您與 Google 之間的法律約束合約,用於規範您使用 Google Play 發佈「產品」的行為。您根據您選擇發佈「產品」的管道與適用的 Google 實體達成協議 (依照本文的規定)。您瞭解,Google 會完全依您的指示並根據第 3.1 節定義的關係,顯示「產品」並提供使用者瀏覽、下載及購買。如要透過 Google Play 發佈「產品」,您必須同意接受「本協議」並在「Play 管理中心」提供完整正確的資訊,並確保這些資訊符合真實現況。

2.2 除非 Google 認定您是信譽良好的「開發人員」,否則您不得透過 Google Play 發佈「產品」,亦不得接受「本協議」。

2.3 當您代表您的雇主或其他實體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即表示您聲明及擔保,您已獲得完整法律授權,得約束您的雇主或相關實體接受「本協議」的約束。如果您不具備必要授權,則不得代表雇主或其他實體接受「本協議」或使用 Google Play。

3. 商業關係、定價、付款和稅金

3.1 您在此委任 Google 做為您的代理商或市集服務供應商 (如本文所述),讓您的「產品」能在 Google Play 上架,而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細則,Google 將允許您為「產品」而使用 Google Play。

3.2「本協議」所規範的「產品」包括使用者可以免費取得以及付費使用的「產品」。如要針對您的「產品」收取款項,並收取透過 Google Play 發行「產品」所產生的收益,您必須根據另行與「付款處理方」達成的協議取得有效的「付款資料」,獲得「付款處理方」對於使用「付款資料」的核准,同時維持該資料的良好記錄。如果您與「付款處理方」之間的協議與「本協議」有所牴觸,則以「本協議」所訂條款為準。

3.3 系統會向使用者顯示您為「產品」指定的價格。如果您利用 Google Play 帳單系統或 Play 管理中心來控管與所售「產品」相關的稅金 (包含「本協議」範圍外的任何稅金、費用或附加費用) 設定,或是 Google 認定您或 Google 應負責繳納所售「產品」的「稅金」,即表示您授權 Google 依適用法律規定收取及免除任何這類稅金。為免生疑義,您仍須對任何此類稅金、費用或附加費用負責,包括第 3.5 節規定的費用。您可以使用 Google、「付款處理方」和「授權供應商」(如適用) 允許的貨幣來設定「產品」價格。Google 可能會向使用者顯示「產品」的當地貨幣定價,但對貨幣匯率或貨幣轉換的準確性,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4 在 Google 擔任您的代理人 (即您是委託人) 向這裡所列國家/地域的使用者銷售或提供「產品」時,Google 是帳面上的收單商家。當您透過 Google Play 向其他使用者銷售或提供「產品」時,收單商家則是您自身。您所設定的「產品」售價將決定您收到的款項金額。Google 將根據售價計算及收取「服務費」(「服務費」說明列於此處 ;根據第 15 節的規定,Google 可能會修改相關規定,修改時會通知您)。「服務費」不包括任何相關政府稅務機關要求收取的任何及所有類型「交易稅」;Google 有權收取「服務費」,並全額收取任何稅金或政府徵稅,包括第 3.5 節或 3.6 節所述交易適用的任何稅金。如適用法律規定 Google 應免除因「服務費」產生的「交易稅」,Google 將向您收取此類「交易稅」,且您有責任支付因「服務費」產生的任何「交易稅」。如要進一步瞭解「服務費」,可以參閱這裡

3.5 除在特定國家/地域及符合此處所列特定條件 (日後可能更新,屆時您會收到通知) 的情況外,對於向使用者銷售或提供「產品」所產生的「交易稅」,您必須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包括 (但不限於):(a) 確定交易是否需要納稅;(b) 按照適用費率收取「交易稅」;(c) 將「交易稅」繳納至相關政府稅務機關;(d) 向使用者或相關政府稅務機關提供任何必要文件。您須全權負責提供及維護會影響「產品」相關稅金的資料,包括「產品」的任何稅金分類。您對「產品」稅金分類的任何調整將只會影響日後的「產品」銷售。Google 將確認是 Google、「付款處理方」或「授權供應商」有義務收取或支付任何交易的任何「交易稅」,以及此類「交易稅」應是向您收取、從應付給您的款項中扣除,還是向使用者收取。在由 Google 收取並支付「交易稅」的相關國家/地域,您可能須依適用法律規定,確定您必須向 Google 提供的「交易稅」金額。您須就此類款項產生的任何繳稅義務全權負責。

3.6 如果「授權供應商」通知 Google,其或其他授權提供者必須根據適用 (當地) 法規或相關政府稅務機關的要求申報、收取、扣除或預先扣除產品銷售中的任何稅金;或是 Google 或「付款處理方」合理認定,適用 (當地) 法規或相關政府稅務機關要求其申報、收取、扣除或預先扣除任何稅金 (在各種情況下稱為「扣繳稅額」),則 Google 也會從要匯給您的款項中扣除此類「扣繳稅額」。「扣繳稅額」包括 (但不限於) 跨境付款或電信稅須支付的扣繳稅額。您同意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提供 Google 索取的任何稅務文件或證明。除非您是以美國或新加坡居民的身分繳納所得稅,否則您在此聲明,您透過自身「產品」提供給使用者的任何服務均不在美國或新加坡境內提供,而且您同意,若要在美國或新加坡境內提供此類服務,將提前至少九十 (90) 天向 Google 提供書面通知。有關服務地區異動的書面通知,可以透過電子郵件寄至 play-tax-notices@google.com。

3.7 您也可選擇免費提供「產品」。如果「產品」不收費,系統將不會向您收取「服務費用」。為免讓使用者支付未預期的費用,您同意若「產品」最初免費提供給使用者,日後仍將免費。額外收取的費用將與「產品」的其他版本或補充版本有關。

3.8  您授權 Google 可依照這裡的 Google Play 退款政策或提供給您的當地版本,為使用者辦理退款。您也同意, Google 可自向您支付的款項扣除這些退款的金額。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則適用「付款處理方」關於退款的標準條款及細則。使用者的退款可能不包含原先購買「產品」時向使用者收取的稅額。

3.9 使用者可以不限次數重新安裝透過 Google Play 發佈的各項「產品」,而不須支付額外費用,但如果您須將任何「產品」從 Google Play 「依法下架」 (相關定義請見第 8.2 節),下架「產品」應全面自 Google Play 移除,使用者無權亦無法重新下載該產品。

四、您對 Google Play 的使用行為

4.1 您和您的「產品」必須遵守《開發人員計畫政策》。

4.2 您必須負責將「產品」上傳至 Google Play、為使用者提供必要的「產品」資訊和支援服務,並如實公開「產品」在使用者「裝置」上運作所需的權限。

4.3 您必須對所有Google 核發給您或您自行選擇的開發人員憑證加以保密,並對依據您的開發人員憑證所開發的所有「產品」獨自承擔全部責任。Google 可能會限制核發給您或您任職的公司或機構的「開發人員帳戶」數量。

4.4 除了您於「本協議」賦予 Google 的授權以外,Google 同意,依據「本協議」,Google 並未向您 (或您的授權者) 取得「產品」內或所屬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包括這類「產品」的任何智慧財產權。

4.5 若「產品」的目的為協助在 Google Play 以外的地方發佈 Android 裝置適用的軟體應用程式或遊戲,則不得在 Google Play 中發佈或提供。

4.6 您同意僅將 Google Play 用於「本協議」以及相關管轄地的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或一般接受的實務或準則 (包括與向美國出口有關資料或軟件,或從美國向其他有關國家/地區出口有關資料或軟體有關的任何法例) 所允許之用途。

4.7 如果您的「產品」有瑕疵或任何運作上的問題,使用者會依照說明與您聯絡,而您須負責承擔或處理您的「產品」支援和維護工作,以及負責處理所有與您的「產品」相關的申訴。您同意提供有效且正確的聯絡資訊,並加以維護。這些資訊會顯示在您的「產品」詳細資訊網頁上,以便使用者在需要客服支援或採取法律行為時與您聯絡。針對您的付費「產品」或應用程式內交易,您必須在 3 個工作天內回覆客戶的支援詢問,並在 24 小時內回覆 Google 註明需緊急處理的任何支援或「產品」問題。

4.8 您同意在透過 Google Play 提供「產品」時,保護使用者的隱私權和合法權利。如果使用者將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密碼或其他登入資訊/個人資訊提供給您,或是您的「產品」會存取或使用這類資訊,您同意告知使用者您的「產品」將能存取這類資訊,亦同意為使用者提供具有充分法律效力的隱私權聲明和保護措施。此外,您的「產品」僅可將這類資訊用於使用者授權的限定用途。如果您的「產品」會儲存使用者提供的個人資訊或敏感資訊,您同意採用安全的儲存方式,而且儲存時間不得超過需求時間。然而,如果使用者與您另外簽有協議,載明您或您的「產品」能夠儲存或使用與「產品」(不包括其他產品或應用程式) 直接相關的個人資訊或敏感資訊,則您使用這類資訊時,應以該協議規範為準。如果使用者提供「Google 帳戶」資訊給您的「產品」,您的「產品」仍需取得使用者授權,才能使用該項資訊存取使用者的「Goolge 帳戶」,且該項資訊僅能用於使用者授權的限定用途。

4.9 您不會在使用 Google Play (包括透過 Google Play 提供您的「產品」) 時,從事或參與任何干擾、中斷、破壞或是未經授權即存取任何第三方 (包括但不限於 Google 或任何「授權供應商」)的裝置、伺服器、網路或其他系統或服務的行為。

4.10 您必須為您的「產品」(包括使用任何 Google Play API),以及因為您的行為而引致之後果 (包括 Google 可能遭受的損失或損壞) 承擔全部責任,且 Google 對您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4.11 Google Play 可讓使用者為「產品」評分並給予評論。使用者只能針對自己在 Google Play 下載的「產品」評分及給予評論。如果您是沒有任何「產品」紀錄的新「開發人員」,Google 可以使用或發佈效能評量 (例如解除安裝率和退款率),辨識或移除不符 Google 接受標準的「產品」。Google 保留以自行決定向使用者顯示「產品」的方式的權利。您可能不同意某些使用者對您「產品」的評分和評論,如果您對這類評分和評論有任何疑問或疑慮,可以透過 Play 管理中心回報 。

五、授權

5.1 在 Google Play 提供「產品」即表示您賦予 Google 非專屬、全球性、免權利金的授權,讓 Google 可基於與下列事項相關的目的,複製、執行、顯示、分析與使用「產品」:(a) Google Play 的經營行銷;(b) 支援「產品」使用行為的裝置和服務行銷活動以及 Google Play 和裝置上「產品」的行銷活動;(c) 向您或代您提供代管服務,用以儲存及允許使用者存取「產品」,以及讓第三方代管此類「產品」;(d) 改善 Google Play、Play 管理中心和 Android 平台;以及 (e) 檢驗是否符合「本協議」和《開發人員計畫政策》。您同意條款 (e) 中所述授權得再授權予應用程式安全防護夥伴,用途僅限檢驗是否符合「本協議」與《開發人員計畫政策》。您亦授權此等應用程式安全防護夥伴在其可能公開提供的產品及研究中使用其審核結果。在此釐清,依本節規定提供的授權將於「本協議」終止時失效。

5.2 您授權 Google 依照「Play 管理中心」內指定的方式,在您的控制和指示下執行本節所述的行為。

5.3 您賦予使用者全球性、非專屬的永久授權,讓使用者可以執行、顯示及使用「產品」。使用者包括 (但不限於) 家庭群組;家庭群組是由家庭成員的帳戶整併所建立的群組。Google Play 家庭群組必須遵守為防止濫用家庭共用功能所設的合理限制。家庭群組中的使用者可購買一份「產品」(除非另行禁止,應用程式內項目和訂閱內容除外),然後與家庭群組中的其他家庭成員共用。如果您在「Play 管理中心」選擇允許使用者共用先前購買的「產品」,您授權共用這些使用者所購內容的行為須符合「本協議」的規定。您也可以選擇為您的「產品」另外提供一份獨立的使用者授權協議 (EULA),規範使用者對「產品」的權利,但如果 EULA 與「本協議」有所牴觸,「本協議」將取代 EULA。您瞭解,每一個「產品」的 EULA 僅在您和使用者之間有效。對於任何 EULA 事宜,Google 概不負責,且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六、品牌特徵與宣傳

6.1 每一方都應該擁有與其「品牌特徵」相關的全部權利、所有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智慧財產權。除了「本協議」中明確規定的限制範圍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另一方賦予「品牌特徵」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暗示的授權)的授權 ;而另一方也不應取得該等權利、所有權或利益的授權。

6.2 根據「本協議」條款及細則之規定,「開發人員」在「本協議」的有效期間,賦予 Google 及其關聯企業非專屬、免權利金的有限授權,讓 Google 可以基於透過 Google Play 發佈與銷售「開發人員產品」或完成「本協議」規定義務之目的,在 Google Play、線上或裝置上顯示由「開發人員」提交給 Google 的「開發人員品牌特徵」。

6.3 為了提升您的「產品」在 Google Play 的曝光量、發佈量及銷售量,並向使用者宣傳他們可透過相關「裝置」和其他 Google 服務使用這類產品,除了第 6.2 節所賦予之授權,Google 及其關聯企業可在下述情況納入來自您「產品」(包括遊戲人物和影片) 的視覺元素和「開發人員品牌特徵」:(a) 在 Google Play、裝置上及 Google 旗下的任一線上或行動資源內;(b) 在 Google Play 以外的線上廣告、行動廣告、電視廣告、戶外廣告 (例如看板廣告) 和平面廣告中;(c) 公告「產品」的供應情形時;(d) 在簡報中;以及 (e) 在線上或行動裝置上所顯示的客戶名單中 (包括但不限於 Google 網站所發佈的客戶名單)。

6.4 Google 於「本協議」有效期間,賦予「開發人員」非專屬、全球性、免權利金的有限授權,讓「開發人員」可以基於行銷目的使用 Android 的「品牌特徵」,惟使用時需遵循《Android 品牌宣傳指南》。

6.5 如果「本協議」因第 10 節所述的任何理由而終止,或者您中止在 Google Play 中發佈特定「產品」,Google 將依據本條款 (第 6 節) 之規定,停止使用該「產品」的「品牌特徵」,惟如果 Google 需要使用該「品牌特徵」提供使用者重新安裝,則不在此限。

七、促銷活動

7.1 Google 可以舉行僅與 Google Play 相關的促銷活動,藉由提供優待券、抵免額和/或其他促銷獎勵,鼓勵使用者進行付費交易、用戶操作或應用程式內交易,Google 也可以在授權的第三方管道上提供禮品卡促銷;「促銷活動」,惟須遵守下列前提:(a) 不影響您的應收款項;(b) 讓使用者清楚瞭解,促銷活動的主辦單位是 Google,不是您;(c) 清楚向使用者告知您設定的價格;(d) 促銷活動的任何兌換作業將由 Google 全權處理,儲值卡促銷活動則是透過 Google 授權的第三方處理;以及 (e) Google 必須遵守促銷活動適用的法規,並為相關違規情事承擔全部責任。在適用法律禁止範圍內,Google 不會依據您是否比其他 Android 應用程式更優先在 Google Play 上發布您的應用程式,而決定對其介紹、行銷、或施加促銷活動條件或予以擱置。

7.2 除了第 6 節所賦予的權利外,您授權 Google 將您的「品牌特徵」(以您提供的形式和方式) 用於行銷 Google Play 相關的促銷活動、儲值卡促銷活動;以及用於 Google 授權的第三方管道上的禮品卡促銷,惟 Google 在授權的第三方管道上只能使用您所擁有的「品牌特徵」。

八、產品下架

8.1 您隨時可以自行將「產品」下架,不再透過 Google Play 提供給使用者,但您同意在下架透過 Google Play 發行的「產品」前必須同意遵守「本協議」以及「付款處理方」的「付款資料」服務條款 (包括但不限於退款規定)。如果您選擇將某項「產品」下架,不再透過 Google Play 提供,這並不會 (a) 影響先前購買或下載「產品」的使用者權利;(b) 代替使用者將他們所購買或下載的「產品」 從儲存在「裝置」或 Google Play 的任何地方移除;或 (c) 改變您為先前購買/下載「產品」或服務的使用者提供內容與支援的義務。

8.2 儘管有第 8.1 節的規定,但如果您因以下原因將任何「產品」從 Google Play 中下架,並以書面通知向 Google 說明下架原因,Google 一律會停止在 Google Play 的任何部分 (包括但不限於 Google Play 為使用者儲存其先前所購買或下載的應用程式的部分) 中儲存該產品:(a) 「產品」遭指控涉及或確實侵犯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b) 「產品」遭指控或確實侵犯第三方權利;或 (c) 「產品」遭指稱或經判定未遵循適用法律 (統稱「依法下架」)。如果「產品」從 Google Play 依法下架,且使用者從購買這類「產品」至「產品」遭到下架當日不到一年 (視當地消費者法規而定,此期間可能更長),您同意根據 Google 的要求將購買這類「產品」的款項全額退還給使用者。

8.3 Google 無義務監控「產品」或其內容。如果 Google 發現並研判「產品」本身或「產品」的任何內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可酌情在 Google Play 或裝置中拒絕、移除、暫時停用或重新分類「產品」:(a) 違反任何適用法律;(b) 違反「本協議」、適用政策或其他服務條款 (內容可能根據相關條款更新);(c) 違反與裝置製造商和「授權供應商」之間的發佈協議條款;或 (d) 導致 Google 或「授權供應商」可能須負法律責任或造成負面影響 (例如因「產品」造成不利的經濟、名譽或安全性影響);Google 得在 Google Play 拒絕、移除、中止「產品」或限制「產品」能見度,或將「產品」從 Google Play 或裝置中重新分類。Google 保留得自行決定對於任何「產品」及/或「開發人員」從 Google Play 或裝置中止並/或排除之權利。 如果您的「產品」包含會嚴重損害使用者裝置或資料的元素,Google 有權可將「產品」停用或從已安裝的裝置上移除。如果依據本節 (8.3) 規定,Google Play 拒絕、下架或暫時停用您的「產品」,或是將您的「產品」從裝置移除,Google 可扣留應付給「開發人員」的款項。如果「產品」已「依法下架」、遭到移除或暫時停用,請參閱此處,瞭解申訴程序。

8.4 為讓 Google Play 軟體用戶端應用程式能安裝在「裝置」中,Google 與裝置製造商及「授權供應商」簽有發佈協議,這些發佈協議可能要求強制執行移除違反「裝置」製造商或「授權供應商」服務條款的「產品」。

九、隱私權及資訊

9.1 依據「本協議」收集或使用任何資料的行為須符合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

9.2 為持續創新與改善 Google Play 與其相關產品和服務,為使用者和「開發人員」提供更優質的 Google 產品與服務體驗,Google 可從 Google Play 和「裝置」收集特定使用統計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Google Play 和「裝置」當前使用方式的相關資訊。

9.3 Google 會將收集的資料彙整,用來改進 Google Play 與其相關產品和服務,為使用者和「開發人員」提供更優質的 Google 產品與服務體驗。「開發人員」可透過「Play 管理中心」和特定 Google Play API 存取收集到的特定資料。Google 會以歐盟執行委員會的標準合約條款 (SCC),做為將個人資料從歐洲經濟區、瑞士和英國移轉至未取得適足性認定 (例如美國) 的國家/地區之規範。使用 Google Play 即表示您同意 Google《控管者對控管者資料保護條款》。您使用特定 Google Play API 時,可能會受到其他資料移轉相關條款或特定 Google Play API 主要服務條款的規範,例如《Google Play Developer API 服務條款》

十、終止本協議

10.1 除非您或 Google 依據下述條文終止「本協議」(本協議終止後根據第 16.9 節仍然有效的條款除外),否則「本協議」將持續有效。

10.2 您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如果您終止「本協議」,您將取消發佈您的所有「產品」,並停止使用「Play 管理中心」和任何相關的開發人員憑證。

10.3 Google 得基於提出書面通知後立即向您終止「本協議」,或提前三十 (30) 天提出書面通知。此外,如果適用法律設有相關規定,如果 (a) 您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文、任何保密協議或其他與 Google Play 或 Android 平台相關的協議;(b) 法律要求 Google 暫停或終止「本協議」;(c) 您不再具有授權「開發人員」的身分、信譽欠佳或遭到禁止使用 Android 軟體; (d) Google 決定停止提供 Google Play 服務,或 (e) 您或您的「產品」可能造成 Google、使用者或合作夥伴潛在的經濟、名譽或安全性損害。如果適用法律設有相關規定,Google 可基於提前三十 (30) 天提出書面通知向您終止「本協議」。當 Google 終止「本協議」,您將無法存取 Play 管理中心。如要進一步瞭解帳戶終止的資訊,請參閱這裡的說明。

10.4 「本協議」終止之後,Google 會停止發佈您的「產品」,但是 Google 可以保留及使用「產品」的複本,並用於支援 Google Play 和 Android 平台。

十一、聲明和保證

11.1 您聲明並保證,您擁有「產品」本身及其中所有內容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代表自身透過「產品」營利 (而非僅做為任何其他人的代理人或受託人) 的權利。

11.2 如果您使用第三方內容,即表示您聲明並保證您有權在「產品」中發佈第三方內容。您同意不會將任何受第三方智慧財產權規範的內容提交給 Google Play,除非您是這類權利的擁有者,或是這類權利擁有者已授權您提交內容。

11.3 您聲明並擔保,身為使用者交易事宜的委托人,您將全權負責遵守全球所有應適用法規和其他義務。

11.4 您聲明並擔保,您基於「本協議」或透過您「產品」提供給 Google 或使用者的所有資訊均真實正確、符合時效性且完整有依據。

十二、免責事項

12.1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瞭解並明確同意「Play 管理中心」和 Google Play 是依「現況」和「現有」基礎提供,不提供任何種類的擔保。

12.2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就您對「Play 管理中心」和 Google Play 或任何從「Play 管理中心」和 Google Play 下載或取得之內容的使用行為,您必須承擔全部責任與風險;就任何因為這類使用而引致之電腦系統或其他裝置的損害或資料遺失,您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12.3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Google 進一步明確聲明,Google 不提供任何種類的明示或暗示擔保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以及不侵害他人權利之擔保或條件。

十三、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瞭解並明確同意,對於任何因您而起的間接性、偶發性、特殊性、衍生性或懲戒性損害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資料損失),無論是基於任何損害賠償法理,亦無論 Google 或其代表是否曾接獲通知或是否應該知道這類損害之可能性,Google 及其子公司、關聯企業和授權者均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賠償

14.1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同意就任何因為下述原因而引致之第三方權利主張、法律行動、法律告訴或訴訟程序,以及任何損失、索賠要求、損害、費用和支出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為 Google、其關聯企業和相關董事、主管人員、員工和代理機構,以及「授權電信業者」辯護與提供賠償,使其不致遭受損失:(a) 您使用「Play 管理中心」和 Google Play 的行為違反「本協議」;(b) 您的「產品」侵犯或違反任何智慧財產權或任何人的任何其他權利;或 (c) 您或您的「產品」違反任何法律。

14.2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同意就任何因您透過 Google Play 發行「產品」而引致或衍生的第三方請求、行動、訴訟或法律程序,以及任何損失、賠償責任、損害、費用和支出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為受影響的「付款處理方」和「授權供應商」(可能包括 Google 和/或第三方)、其關係企業和相關董事、主管人員、員工與代理人進行辯護與賠償,使其免於遭受損害。

14.3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同意就任何因您在「稅金」方面的不當申報、設定或分類而導致或衍生的請求、行動、訴訟或法律程序,以及任何損失、「稅金」、賠償責任、利息、罰金或罰款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為 Google、受影響的「付款處理方」和「授權供應商」、其關係企業和個別董事、主管人員、員工與代理人進行辯護與賠償,使其免於遭受損害。

14.4 本節內容中的賠償不適用於因 Google、付款處理方或授權提供者(如適用)的過失、故意不當行為或違約而導致的情況。

十五、協議之變更

15.1 Google 可以變更「本協議」,並會通知「開發人員」並提供拒絕進一步使用 Google Play 的機會。請定期查看「本協議」,並確認是否有任何修訂通知。

15.2 變更不會溯及既往。就通知張貼後甫成為「開發人員」者,變更會立即生效,而「開發人員」會被視為已接受修訂;就現有的「開發人員」,變更會於通知中指定的日期 (修訂內容公告後 30 日以上) 起開始生效,惟法律規定的變更會立即生效。

15.3 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修改內容,則必須終止使用 Google Play,這是您唯一且專屬的補救措施。您同意,繼續使用 Google Play 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協議」的條款修訂內容。

十六、一般法律條款

16.1 「本協議」(包含您可能已另外接受的任何附加條款) 構成您與 Google 之間的完整法律協議,用於規範您對 Google Play 的使用行為,且完全取代任何您與 Google 先前就 Google Play 所簽訂之協議。「本協議」不影響先前針對偽造、誤導性或詐欺性陳述或不實陳述等行為應承擔的責任,這類責任仍須遵循適用的法律規定。「本協議」僅英文版具有約束力,任何其他語言版本皆僅供參考。

16.2 您同意,如果 Google 未行使或強制執行「本協議」所述 (或 Google 在任何適用法律下所擁有) 之任何法律權利或救濟措施,不應構成正式拋棄權利,且 Google 仍應享有這類權利或執行救濟措施。

16.3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文遭到任何具管轄權之法院判定為不可強制執行或無效,則該條文應自「本協議」中移除,「本協議」其他條文不受影響。「本協議」的其他條文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與約束力。

16.4 您瞭解並同意,Google 子公司的每位成員皆為「本協議」的第三方受益人,且這些公司有權直接執行「本協議」,並根據「本協議」條文之規定主張相關利益 (或有利於這些公司的權利)。除此之外,任何其他人或公司均不是「本協議」的第三方受益人。

16.5 在 Google Play 上架的產品可能會受到美國和其他管轄區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與法規的規範。您同意遵守 (且不會導致 Google 違反) 所有適用於您的產品發行或使用行為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與法規,包括但不限於 (A) 美國商務部主管的《出口管制條例》、(B) 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局主管的貿易和經濟制裁,以及 (C) 美國國務院主管的《國際武器貿易條例》。這些法律和法規包括對於目的地、使用者和最終用途的限制。

16.6 除非控制權異動 (例如:透過購買股票或販售、合併或其他形式進行公司交易),否則未經另一方書面許可,您或 Google 均不得將「本協議」所賦予之權利移轉或出讓予他人。任何其他轉讓方式均屬無效。

16.7 如果您有控制權異動,Google 可酌情立即終止「本協議」。

16.8「本協議」以及您與 Google 因為「本協議」而產生的關係,應依據美國加州法律加以解釋,並受其管轄,而不採用其法律衝突條款之規定。您與 Google 同意服從美國加州聖克萊拉郡聯邦法院或地方法院的專屬管轄權,解決任何因為「本協議」而引致、與「本協議」相關,或與您和 Google 基於「本協議」的關係所產生的法律事務。儘管如此,您同意 Google 可以向任一管轄地的法院申請救濟命令。在適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您可以按照《開發人員計畫政策》中所述的其他方式解決與 Google 的爭議。如果您代表美國政府機關實體,或美國城市、郡和州政府實體接受「本協議」,前述條文將不適用,並以下列條文取代之:雙方同意對準據法和法庭地保持沉默。

16.9 「本協議」到期或終止後,第 1 (定義)、6.5、10.4、11 (聲明和保證)、12 (免責事項)、13 (責任限制)、14 (賠償) 和 16 (一般法律條款) 節條款仍然具有效力。